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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各项安排,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准备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组成之初就明确提出,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一系列安排,包括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集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制定法律配套法规,督促指导开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深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在常委会领导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安排都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特别是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重要法律,法律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为了从理论上、思想上、舆论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做好准备,自去年以来,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认真整理和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地方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先后召开新春专家座谈会、法理学专家座谈会、外国法专家座谈会等会议,动员、引导和推动各有关方面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四是,在前几届工作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提出关于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的初步研究报告,明确了工作方向,细化了工作任务。五是,今年7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问题。六是,在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之后,今天我们召开为期半天的座谈会,也是整个工作计划安排的一项,主要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同时,也想借此推动这件事在舆论氛围上渐次升温。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一府两院”、军队、地方和法学理论界等各有关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予以充分肯定。
我还要告诉大家,根据吴邦国委员长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中央要求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的法理学教材组织编写任务,报经中央审订通过,近期已经出版发行。还有,经中央宣传部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最近承担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研究”这个重大课题,目前正在组织力量,开展工作。
在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下一步相关工作,也作了安排。总之,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安排,特别是要把握住每一阶段的时间节点,提前准备,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
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同层次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已经建立起来了。到目前,除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外,已制定现行有效的法律235件(其中包括起支架作用的法律50多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00多件,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