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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攀与恩师芮沐、师母周佩仪合影

年轻时代的芮沐
芮沐 法学泰斗、北京大学资深教授,3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3岁。
芮沐先生生于1908年,祖籍浙江吴兴。他于1932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获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回国工作。1941年至1945年任西南联大法律系教授,1947年起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他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培养了大批法律英才,为我国的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
“法学是实践科学、行动科学,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这是没有疑问的。法学者的使命是协助我国立法者、司法者在中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我的点滴成就在于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在实践中创立了两门新学科——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并为这些学科的发展竭尽微薄。” ——芮沐
世间再无芮先生
——追忆恩师芮沐
作者:吴志攀
芮先生已经走完了他的百年人生路,他的学说影响了中国的法治建设,他的弟子遍及天下。所以,悼念他的文章很多,甚至我的“80后”学生告诉我,在微博上有很多人都转发芮先生的照片,说他是“中国最帅的法学家”。我深信,他的故事将成为传奇,北大的法律人会一代一代口耳相传。
“我这个导师就是帮你做研究的”
芮先生指导我读书的时候,从来没有张罗着学生一起“做项目”,更不要学生“打工”。他常常问学生:对什么领域感兴趣?对什么具体问题感兴趣?博士期间想做什么研究?
现在指导学生时,我也学着当年芮先生带我的方法,总是问学生:我能给你什么帮助?我觉得当导师不能高高在上,我们给学生指点方向,但更多的时候,是他们的朋友,甚至是他们的“助手”。
我随芮先生读完硕士,又考了他的博士,大的专业方向还是经济法,但具体研究什么,没有确定。芮先生总是尊重学生自己的选择,他对我说:“你写博士论文,是要你做你的研究,不是要你做我的研究。我这个导师就是帮你做研究的。”
我的硕士论文写的是农村土地法,芮先生当然觉得这个方面的问题很重要,但他始终鼓励我们要把眼光往外看,要研究国际的经验。所以我仔细考虑以后,决定研究香港的银行法。芮先生听了很高兴,他说,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经济影响很大,我要送你去香港呆一年。
于是,芮先生推荐我去了香港,当时的系主任张国华教授也帮我写了推荐信。1986年,我来到香港收集资料,开始对香港商业银行法律制度史进行研究。开始我在香港树仁学院,一边讲暑期课程,一边收集有关资料。之后,芮先生又亲自推荐我到一家英国人开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在那里可以接触到一些金融法律实务。这个事务所的资料室非常了不起,有很多当时在内地看不到的重要文献,而因为有芮先生的特别推荐,那里的英国老板对我极其客气,上班时间就让我去看书,翻资料,读案例。律所里的秘书们都跟我开玩笑,说我是“老板花钱请来读书的”。在律所里看了半年书,资料也复印了很多,我博士论文的底子打好了。
1988年底,我完成了博士论文。毕业答辩时芮先生是最早到场的,当时国内很少有专家研究金融法,更很少有人关注香港的银行法,最懂行的或者说有一些相关实务经验的,往往都是解放前上大学或者留过洋的老学者。芮先生把在北京能请来的专家都请到了,7名答辩委员,岁数都在70岁上下。那天只有我一个博士答辩,提问和回答整整进行了一个上午。
“研究问题,要联系实际”
先生经常对学生说,“研究问题,要联系实际”,先生还说“不要空洞地就概念而研究概念”。用更形象 |